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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5年度牛奶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2036 发布时间:2025-05-01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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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5年度牛奶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5年度牛奶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福田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获得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基本状况

项目编号:SZZZ2025-QC0131

项目名字:国家税务总局深圳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5年度牛奶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要:

序号

标的名字

数目

单位

简要技术需要或服务需要

备注

1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5年度牛奶配送服务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在采购人新一年度项目采购预算得到批复且对中标人服务验收通过的条件下,可以续签第2、3年合同。

本项目(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需要:

1.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需要:

本项目是专店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符合需要的《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且提供商是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如提供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需要:
1、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与《声明函》,均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须同时提供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上级主体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本项目不同意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也不同意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均按无效投标处置。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需要:本项目是专店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符合需要的《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且提供商是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如提供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需要: (1)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政府采购或建设系统内没骗取中标、合同履约纠纷及重大安全及水平问题,没有被政府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不好的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状况;与其他投标提供商没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测试等服务的提供商,不能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无不好的信用记录(不好的信用记录是指提供商被列入失信被实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紧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有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看结果为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查看,投标人不需要提供证明);(4)本项目不同意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5)本项目不同意进口商品投标(进口商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商品,有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有关规定为准)。

3、获得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12日,天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深圳福田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方法:现场获得或线上获得 (1)现场获得:投标人按以上时间和地址现场报名和获得招标文件(提供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 (2)线上获得:投标人通过邮件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报名日期以我司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我司邮箱:qtszzzz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需提供以下资料: 加盖公章的《购买标书登记表》(下载地址:www.szzzt.com 首页“下载中心”)。

价格:¥0.0元,本公告包括的招标文件价格总和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址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址:深圳福田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中正招标公司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有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国家税务总局深圳税务局(shenzhen.chinatax.gov.cn);

3)深圳中正招标网(www.szzzt.com)。

有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公告。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法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地址:广东深圳福田八卦五街545栋        

联系方法:刘小姐,0755-82402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中正招标公司            

地 址:深圳福田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法:杨小姐,0755-83026699            

3.项目联系方法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电 话:  0755-8302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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