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宝能源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工智能视频智能辅助监管系统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字为:雁宝能源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工智能视频智能辅助监管系统项目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3997,招标人为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第三煤矿、内蒙古蒙东能源公司敏东一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拥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大雁公司第三煤矿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下发内能安监字{2025}1392号《内蒙古自治区煤矿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工作推行策略》、矿安蒙〔2025〕5号文件国家矿山安监局内蒙古局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矿要紧地区工业视频安装用规范》的公告,建设人工智能视频智能辅助监管监察系统,在煤矿的地面和井下重点位安装图像智能剖析设施,实时监控煤矿生产状况和安全状况,剖析研判煤矿是不是存在明停暗开、超定员等违法生产作业行为。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包),具体内容包含:在井下危险地区及重点地址安装图像智能剖析设施,借助人工智能实时剖析技术,达成对职员违规行为和设施运行安全状况的监测,地面及井下形成工业视频传输专网。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自开工报告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系统安装。
服务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第三煤矿、敏东一矿。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需要
3.1资质条件和营业额需要:
【1】资质需要:(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有效的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3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需要:/
【3】营业额需要:2025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备视频剖析系统或人工智能视频监控项目的合同营业额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营业额需要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括:合同交易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营业额需要中的重点信息页;
用户证明须由最后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履约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后用户,合同甲方获得的最后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需要:/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需要:/
【6】其他主要职员需要:/
【7】设施需要: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有效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万兆交换机或矿用本安型万兆交换机或矿用隔爆兼本安型万兆环网交换机的矿用商品安全标志证书。
【8】其他需要:/
3.2本项目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4-30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07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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