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宁国市“智慧中心”饭店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1、项目编号:NGS-CG-CS-2025070
2、项目名字:安徽宁国市“智慧中心”饭店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3、成交信息
提供商名字:宁国市佳美物业管理公司
提供商地址:安徽宣城宁国市南山街道宁阳西路南山佳苑商住楼101、201
成交金额:
1611377.77元
评审价格:
1611377.77元
评审得分:90.00分
4、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字:宁国市“智慧中心”饭店和物业服务
服务范围:宁国市“智慧中心”分为1号楼、2号楼、3号楼和4号楼,总建筑面积为38970.27平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8687.30平米,地下建筑面积10282.97平米),饭店总面积约700平米,其中厨房占约200平米,早餐、午餐就餐人数约300人,晚餐就餐人数约80人。
服务需要: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需要。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5、评审专家名单:董海银、柴建武、熊飞
6、代理服务怎么收费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8、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提供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安局、宁国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99号、宁国市东城大道与振宁路交口市民之家6楼,联系电话:0563-4022789转3541、0563-4116281。也可在宣城公共资源电子买卖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提供商对质疑处置建议不认可,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性,联系方法:0563-4110025,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政府采购法推行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方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字、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字、项目名字、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字;
1.4具体的质疑事情、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倡导;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提供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越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情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很难查证的;
2.5对其他提供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没办法提供合法来源途径的。
9、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法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公安局
地 址:宁国市宁城北路99号
联系方法:邓先生、0563-4022789转35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国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安徽宁国市东城大道与振宁路交叉口市民之家6楼
联系方法:彭先生、0563-4110839
3.项目联系方法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彭先生
电 话:0563-4022789转3541、0563-4110839
10、附件
磋商文件.pdf
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