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热网加热器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字为: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热网加热器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07171,招标人为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天津)大港发电厂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拥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拟通过关停大港一期2台320MW机组、大港二期2台328.5MW机组,合计1297MW,以“关停替代”方法在原厂内预留场地新建2×660MW超超临界湿冷机组,并向京津负荷中心送电和向天津供热。工程坐落于天津滨海新区(大港)东南端,工程建设2×660MW超超临界湿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电厂暂按220kV出线与电网连接(最后以接入系统报告和审察建议为准),年借助小时4500小时。
2.1.2招标范围:提供与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配套的配套的2台套热网加热器及其附件。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完成供货(暂定)。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需要
3.1资质条件和营业额需要:
【1】资质需要:(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施生产许可证(重压容器,A2级及以上)。
【2】财务需要:/
【3】营业额需要:2025年0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备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热网加热器(换热面积≥3000㎡)供货合同营业额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营业额需要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括:合同交易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营业额需要中的重点信息页;
用户证明须由最后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后用户,合同甲方获得的最后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需要:/
【5】其他需要:/
3.2本项目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同意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得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8-01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8-06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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