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石岛湾核电公司2025-2028年文印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开发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公司2025-2028年文印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公司。本项目已拥有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山东,威海,荣成市
2.2规模: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坐落于山东荣成市,地处石岛管理区宁津所街道办事处东南海滨,东侧濒临黄海,北距荣成市约20km,西南距石岛管理区约14km,西北距威海区约68km。
2.3标段划分:华能核电开发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公司2025-2028年文印服务项目的段包1
2.4服务地址:山东,威海,荣成市
2.5服务期:服务期限共三年,预计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8年十月30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委托方公告为准,承包方需在委托方公告后合同开始前完成职员到厂及部署。
2.6招标范围:采购专业化的文印服务,包含:(1)负责技术需要中文印量估算表所列文印项目的制作,提供文印中心运行所需设施及软件。(2)负责集中文印系统的运维。(3)负责文印设施的运维及所需耗材(纸张、硒鼓、碳粉、备件等)的提供、更换及管理。(4)负责更换补充服务期内发生问题没办法用或有其他设施新增需要的文印设施。
3.投标人资格需要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拥有下列条件:
(1)没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有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紧急违约处罚记录,没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水平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紧急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实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营业额需要: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项2025年1月1日到今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的驻场文印服务营业额,需附合同营业额复印件(合同至少包含反映合同内容页与签字盖章页)营业额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不然该营业额按无效营业额处置。(如营业额合同内容中未明确体现“驻场文印服务”,需附带合同甲方出具驻场服务履约证明(需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得
获得时间:从2025年08月0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8月13日09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询,你的权限不可以浏览详细情况,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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