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
项目名字:江苏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万元(采购项目每年预算金额)
采购需要:
本项目为江苏丰县中等专业学校提供基本服务、保洁服务、公共设施节水、节电、节能管理、学生公寓管理、学生公寓总体安全管理及教育、修理及设施设施维护管理服务等,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低于三年。签订条件为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依据提供商的履约考核状况决定是不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本项目(是/否)同意联合体投标:否
2、申请人的资格需要:
(一)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财务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供以下选项之一即可):A.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及收益表月报表。B.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财政部门认同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刚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4.拥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依据项目需要提供《拥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提供商,不能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测试等服务的提供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8.投标人无被列入失信被实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紧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具体需要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项号“6”的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需要:
此项目是专店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即提供服务的提供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需要:
无
3、获得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询,你的权限不可以浏览详细情况,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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