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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7万 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置厂扩容提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点击数:3523 发布时间:2025-06-18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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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7万 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置厂扩容提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月16日,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置厂扩容提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建议稿)公示发布。

本次改扩建对现有一期工程的污水处置工艺进行改造,维护修缮原有设施设施,提升处置成效,使出水稳定达到Ⅲ类水标准,同时改造期间原有系统正常运行,本次计划改造设施设施如下:

①对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鼓风机房等设施内的老旧设施进行更换,使其恢复好设施状况,提升预处置成效;

②改造原生化池工艺,强化处置能力,使其满足Ⅲ类水标准的处置能力需要;

③在原有紫外消毒渠内新增紫外灯管;

④新建气浮深度除磷设施,提升处置成效;

⑤借助现有事故应对池,增加曝气、搅拌及回流,临时改造为生化池,作为改造期间临时处置装置,达成不停产、不减产技改。

本项目建成后成眉石化园区污水处置厂总处置能力达到1.2万m3/d,使用“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同步硝化反硝化工艺+辅流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气浮深度除磷+纤维转盘滤池+紫外线消毒+臭氧接触池+巴氏计量槽”工艺,出水达《地表水环境水平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其中总氮实行《四川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25)表1中城镇污水处置厂标准,最后排入毛河。

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置厂扩容提高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建议稿)公示

《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置厂扩容提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建议稿)》已形成。依据《中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法》的需要,现将征求建议稿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建议。

1、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字: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置厂扩容提高项目;

(2)建设单位: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建设项目性质:改扩建;

(4)项目建设地址:成眉石化园区彭山区凤鸣镇规划路和毛河交口东南角;

(5)总投资:3577.59万元;

(6)占地面积:厂区总征地面积30526.67m2,一期已占用17264m2,本次改扩建主要维护修缮一期原有设施设施,不新增占地;

(7)建设周期:6个月;

(8)生产规范及劳动定员:污水处置设施年运行时间365天,日运行时间为24小时,职员由厂内自行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

(9)建设内容:本次改扩建对现有一期工程的污水处置工艺进行改造,维护修缮原有设施设施,提升处置成效,使出水稳定达到Ⅲ类水标准,同时改造期间原有系统正常运行,本次计划改造设施设施如下:

①对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鼓风机房等设施内的老旧设施进行更换,使其恢复好设施状况,提升预处置成效;

②改造原生化池工艺,强化处置能力,使其满足Ⅲ类水标准的处置能力需要;

③在原有紫外消毒渠内新增紫外灯管;

④新建气浮深度除磷设施,提升处置成效;

⑤借助现有事故应对池,增加曝气、搅拌及回流,临时改造为生化池,作为改造期间临时处置装置,达成不停产、不减产技改。

本项目建成后成眉石化园区污水处置厂总处置能力达到1.2万m3/d,使用“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同步硝化反硝化工艺+辅流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气浮深度除磷+纤维转盘滤池+紫外线消毒+臭氧接触池+巴氏计量槽”工艺,出水达《地表水环境水平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其中总氮实行《四川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25)表1中城镇污水处置厂标准,最后排入毛河。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建议稿全文的互联网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法和渠道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建议稿互联网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Quz_WWPCWhy8cQMH_Kx3A

提取码:5fbd

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建议稿的方法和渠道:请根据委托单位联系方法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3、征求建议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均在本次环评征求公众建议范围内,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注意: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建议或者诉求不是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4、公众建议表的互联网链接

公众可下载项目公众建议表,填写公众建议。公众建议表下载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Quz_WWPCWhy8cQMH_Kx3A

提取码:5fbd

5、公众提出建议的方法和渠道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邮件、填写公众建议表等多种方法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建议和建议。公众提交建议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法;
鼓励使用实名方法提交建议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有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以外的作用。

6、公众提出建议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7、联系方法

委托单位:四川鑫百润环保科技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28-87781196

联系地址:成都高新区天骄路555号3栋3单元16层1号(自编号)

邮箱:903609443@qq.com

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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