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度,推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进步,贵州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贵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规范》,需要自2025年7月25日起,需要拓展招标活动的工程建设项目应提前发布招标计划。
省进步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贵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规范》的公告
黔发改法规〔2025〕385号
各市(州)进步改革、工业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农业农村、商务、能源、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各市(州)公共资源买卖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度,推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进步,省进步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拟定了《贵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质,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贵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规范
贵州进步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工业和信息化厅
贵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交通运输厅
贵州水利厅
贵州农业农村厅
贵州商务厅
贵州能源局
贵州广播电视局
贵州公共资源买卖中心
2025年5月30日
附件
贵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规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革新健全体制机制推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进步的建议》(国办发〔2025〕21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度,推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进步,现拟定招标计划提前发布规范如下。
1、适用范围
自2025年7月25日起,贵州行政地区内根据《需要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进步改革委令第16号)和《需要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25〕843号)有关规定,需要拓展招标活动的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建设项目)应提前发布招标计划。
应对抢险、防灾救灾、防疫防控等急切需要推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不提前发布招标计划。
2、发布主体和内容
(一)发布主体。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是招标计划发布的责任主体。
(二)发布内容。主要包含项目名字、招标人名字、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估算、拟招标内容、预计招标时间等内容。具体内容根据《贵州依法需要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需要填写(详见附件)。
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趁早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质需要、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后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3、发布时间
招标人应在获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后第2日起,且不迟于招标公告发布前30日,通过贵州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计划。招标计划发布时长原则上应不少于30日。发布内容如有重大调整,应当准时发布招标计划变更公告。
4、任务分工
(一)各级进步改革部门负责本行政地区内招标计划发布工作的指导协调;
各级工业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务)、农业农村、商务、能源、广播电视等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本行业本范围招标计划发布工作。
(二)省进步改革委要依托贵州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设“招标计划”发布专栏,健全招标计划发布业务步骤和系统功能,为招标人在线发布招标计划提供技术支撑,并允许社会公众和经营主体免费查阅招标计划有关信息。各级公共资源买卖中心要根据招标计划发布的数据规范,健全公共资源买卖系统有关配套功能,为招标人发布招标计划提供技术支撑。
5、工作需要
(一)打造招标计划提前发布规范是革新健全体制机制,推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进步,提高招标投标透明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要紧手段,可以有效保障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各有关部门要高度看重,抓好招标计划提前发布规范落地落实。
(二)招标人要加大招标需要管理和招标策略策划,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本公告规定规范发布招标计划。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帮助招标人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
(三)各级项目审批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用途,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文件中引导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有关工作需要。
(四)本公告自2025年7月25日起实行。从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7月24日为招标计划发布过渡期。过渡期内,对招标人提前发布招标计划的时间不作需要。
来源:贵州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