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6日,湖北进步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单位,在原《湖北公共资源买卖目录》(鄂政办函〔2025〕27号)基础上,结合工作实质,对目录作进一步调整扩充,并经省人民政府赞同,正式印发《湖北公共资源买卖目录(2025年版)》(鄂发改公管〔2025〕196号)。
新版《目录》新增5个子项,其中“公共数据有偿用”初次被纳入公共资源买卖范畴,标志着公共数据资源正式进入全省统一监管、规范买卖的体系之中。
公告指出,对于列入《湖北公共资源买卖目录》的公共资源买卖项目,应当进入我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买卖,达成对重点范围、重点环节的集中监管,确保“平台以外无买卖”。同时明确规定了,凡已完成与“湖北公共资源买卖电子服务管理软件”对接的各级买卖中心和电子平台,均是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体系范畴。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全省统一的数据买卖基础设施,湖北数据流通交易网站已完成与【湖北公共买卖电子服务管理软件】的全方位对接,达成了数据互联互通,并正式挂载到省公共买卖系统的对接门户(https://www.hbggzyfwpt.cn/jyxx/jyxtrk),成为全省唯一经官方认证的公共数据资源定点交易网站。
此次接入,标志着湖北数据流通交易网站正式成为全省公共资源买卖体系的要紧组成部分,省数据交易网站将肩负起全省公共数据资源流通买卖的重任。以后,凡纳入有偿用范围的公共数据资源,均应通过省数据交易网站拓展规范化的场内买卖,达成数据资源的集约、安全、高效借助。
(来源:湖北云数据集团)